气候变化对策
CO2排放量计算方法
CO2排放量计算如下。
活动类型 |
活动名称 |
计算方法 |
范围1 |
直接排放 |
计算公式:“燃料消耗量”ד排放强度” |
范围1 |
直接排放 |
计算公式:“燃料消耗量”ד单位热值”ד排放系数” |
范围2 |
间接排放 |
计算公式:“电力/蒸汽消耗量”ד排放强度” |
范围2 |
间接排放 |
计算公式:“电力/蒸汽消耗量”ד排放强度” |
范围3 |
ー |
ー |
第1类 |
购买的商品和服务 |
计算公式:“各材料采购量”ד排放强度” |
第2类 |
资本货物 |
计算公式:“资本货物支出额”ד排放强度” 排放强度:环境省的“用于计算通过供应链的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的排放单位数据库V3-3”“6 资本货物” |
第3类 |
不包括在范围 1 和 2 中的燃料和能源活动 |
计算公式:“燃料/电力消耗”ד排放强度” |
第4类 |
运输/配送(上游) |
计算公式:“每种运输方式的支出金额”ד排放强度” 排放强度:环境省的“用于计算通过供应链的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的排放单位数据库V3-3” “5产业联盟表DB” |
第5类 |
运营产生的废物 |
计算公式:“废弃物处理量(按种类)”ד排放强度” |
第6类 |
商务旅行 |
计算公式:“员工人数”ד排放强度” |
第7类 |
员工通勤 |
计算公式:“员工人数”ד工作日”ד排放强度” 排放强度:环境省的“用于计算通过供应链的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的排放单位数据库V3-3” “13员工[工作日]” |
第8类 |
租赁资产(上游) |
计算公式:“租赁车辆油耗”ד排放强度” |
第9类 |
运输、交付(下游) |
不适用 |
第10类 |
销售产品的加工 |
不适用 |
第11类 |
已售产品的使用 |
计算公式:“代表产品功耗*1”ד使用寿命使用时间”ד销量”ד排放强度*2” |
第12类 |
已售产品的处置 |
计算公式:“销售代表性产品重量”ד排放强度” |
第13类 |
租赁资产(下游) |
不适用 |
第14类 |
特许经营权 |
不适用 |
第15类 |
投资 |
计算公式:“被投资公司范围1、2排放量*”ד持股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