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信息
人权
本公司认识到全球业务环境中考虑到人权问题的重要性,支持以《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联合国全球契约》、《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劳动基本原则及权利的ILO宣言》为代表的国际行动纲领,应对人权涉及的多样化课题。
2021年11月,我们将本公司关于尊重人权的态度与举措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NIDEC集团人权基本方针》。 我们将按照该方针,一如既往地落实尊重人权的相关举措。
NIDEC集团CSR宪章提倡“尊重人权”,并且在对CSR宪章作以补充的《NIDEC集团CSR行动宣言》规定了禁止强制劳动、禁止使用童工、禁止歧视与非人道的对待、保证合理的工资、保证劳动时间与休息日及休假、保证结社自由与团体交涉权。
NIDEC集团人权基本方针
基本想法
本公司认识到在全球事业环境中关怀人权的重要性,支持包括《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联合国全球契约》、《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在内的国际准则,以集团为整体推动尊重人权的相关活动。
适用范围
本方针适用于在NIDEC(尼得科)集团工作的所有董事及员工。并且,我们也鼓励商业合作伙伴和供应商支持并遵守本方针,并愿与之共同努力推动在尊重人权方面所做的工作。
人权行动指针
我们尊重每个人的人权,不存在因种族、国籍、性别差异、性取向,性别自认、宗教、职务编制、年龄、有无残疾等任何理由的歧视。我们旨在打造“消除强制劳动和童工现象,彻底遵守各国及各地区的劳动相关法令及其精神,每位员工都能认同彼此的个性,尊重彼此人权”的无差别的、工作环境。
<具体的行动指针>
1)尊重人权
我们尊重每个人的人权,消除因种族、国籍、性别差异、性取向、性别自认、宗教、职务编制、年龄、有无残疾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歧视。
2)禁止强制劳动
我们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雇佣员工,不要求强制劳动。同样,我们也不允许在供应链中通过强制劳动、债务劳动、奴役劳动和贩卖人口来使用劳动力。
3)禁止童工
我们严格遵守关于童工及青年劳动者的当地法律及国际准则。最低就业年龄应高于当地法律规定的可就业年龄或ILO (国际劳工组织) 规定的年龄 (15岁以上) 。此外,我们将监视未满18岁的青年劳动者不从事危险工作、进行夜间工作或加班。
4)禁止骚扰
我们致力于打造无性骚扰、权力骚扰、性别骚扰、孕妇骚扰、育儿及陪护休假骚扰等一切骚扰的、公正而积极向上的职场。
5)确保职场的安全及卫生
我们将与公司和员工协作,确保员工在职场的安全和健康,努力创造可供员工充分展示自己才能的职场环境。
6)尊重多样性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个每位员工都可以认识到彼此的个性、尊重彼此人权,富有多样性的人才可相互配合发挥自己实力的职场环境。
7)教育及培训
我们将继续开展对国内外各种人权课题的教育和培训,以使所有董事及员工理解教育本方针并扎根于心。
8)信息公示
关于实现人权尊重的措施和结果,我们将通过本公司的主页等对信息进行适当公示。
活动措施
在人权风险评估方面,我们将员工人数占70%以上的亚洲地区置于首位,并在该地区重点开展各项工作。我们通过与第三方认证机构合作,遵照我司参考RBA行为准则(※)制定的内部标准定期对亚洲主要生产工厂进行审核。在员工的人权方面,我们严审“自由选择职业”“不用童工”“工作时间”等七个审核项目。
※RBA行为准则: 由电子行业制定的、面向供应链整体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体制・体系
监督体制
由外部董事担任委员长、由2名内部董事和3名外部董事构成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可持续发展相关业务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执行体制
由总裁担任议长、由经营会议成员构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会议,对包括人权在内的可持续发展重要课题的业务执行状况进行确认,并对可持续发展活动方针及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决议。此外,该会议下设人权分科会,推进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包括新设网点以及通过M&A新加入的网点在内的本公司集团所有网点每年定期实施包括人权领域在内的风险评估。
若发生人权侵害以及可能发生人权侵害的情况,设有以请求救济为目的的内部举报制度。
活动措施
在人权风险评估方面,我们将员工人数占70%以上的亚洲地区置于首位,并在该地区重点开展各项工作。我们通过与第三方认证机构合作,遵照我司参考RBA行为准则(※)制定的内部标准定期对亚洲主要生产工厂进行审核。在员工的人权方面,我们严审“自由选择职业”“不用童工”“工作时间”等七个审核项目。
※RBA行为准则: 由电子行业制定的、面向供应链整体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参加专题研讨会
2016年度,在联合国全球日本网络分科会活动上,参加了商务与人权相关的专题研讨会。通过这样的机会,努力推进将人权问题考虑在内的营商活动。